为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,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创先争优的积极性、主动性,鼓励教职工为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争光添彩,特制定如下条例:
1、鼓励全体教职员工积极拼搏为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挣得荣誉。
2、受上级表彰情况以表彰文件以及表彰证书为准。
3、受上级表彰不含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各类表彰。
4、受上级表彰只包括各种荣誉表彰,不包括各种竞赛获奖。
5、获得上级表彰的教职工,每年年终在全院教职工大会上予以表彰并每人次各奖励1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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